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;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;
本文回顾了"政府购买服务"在香港的发展历程,在对香港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,论证了政府购买服务在内地发展的必然性;探讨了实现该模式的几个重要方面,包括政府的角色与定位、民间服务机构的培训和运营、政府与民间服务机构的关系等;同时,文章还论述了目前内地在发展政府购买服务中遇到的挑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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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所谓“酌情津贴”是指由政府拨给志愿机构一定的补助金额,这笔补助并不足够志愿机构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支出,但志愿机构可从其他方面如公益金等得到资助,不足之数可由其他财政来源补足。
[2]标准津贴制度是一个控制资源投入(input control)的制度,对机构如何使用经费有非常严格的限制,每个津助服务都有一套认可的人手编制,列明职位、职级、入职条件、薪酬、职级,薪酬与公务员相同(没有公务员的附带福利),也就是现在一般说的“同工同酬”。
[3]徐永祥:《政社分工与合作:社区建设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》,《东南学术》,2006年第6期。
[4]王思斌:《断裂与弥合:社会转型与保障制度建设》,2003年第9期。
基本信息:
DOI:10.19624/j.cnki.cn42-1005/c.2008.09.021
中图分类号:D630
引用信息:
[1]罗观翠,王军芳.政府购买服务的香港经验和内地发展探讨[J].学习与实践,2008,No.295(09):125-130.DOI:10.19624/j.cnki.cn42-1005/c.2008.09.021.
基金信息:
罗观翠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的战略与对策研究——基于广州、上海、香港三地的实证调查比较”(项目编号07BSH020)的部分成果。